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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初步思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02 】 【选择字号:

关于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思考

白银市白银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孙维荣 刘晓

    张清霞 刘帅

 

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各项改革”。这既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动纲领、根本指南和努力方向。

 

基层机构编制部门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通过卓有成效的履职实践,努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一、内化于心,切实树立服务和保障发展的履职意识

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起四种意识,为更加有效地履职谋取更大作为,培育强大的内生动力。
   
(一)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把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紧贴全区工作大局,积极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牢牢把握当前形势,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定位,放在实现广大人民美好愿望的过程中来审视,提到巩固经济基础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把握,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机构编制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对接和深度融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要树立“严于管理”的意识,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强化机构编制“总闸口”作用上。            始终坚持“依法治编”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把好机构编制总量关口。
    
(三)要树立“注重效益”的意识,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实行动态调整,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上。始终坚持“优化配置”的理念,遵循“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适时合理地调整机构编制,引导机构编制由使用效益低下、资源浪费的地方向急需强化职能和加强力量的单位调剂,为党委、政府科学有效配置执政资源当好参谋助手。
   
(四)要树立“开拓创新”的意识,把工作的突破点放在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主动谋取新作为上。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根据党委、政府推进改革的重点趋向和总体要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命题,不断探索新途径新办法,研究提出新思路新举措,着力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使机构编制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外化于行,不断创新服务和保障发展的履职实践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发展思路和战略目标,进一步振奋精神,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开拓进取,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机构编制服务和体制机制保障。
   
(一)着眼优化党政执政资源配置,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立足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坚持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三不突破”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着力点,重点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强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切实理顺行政层级之间、条块和部门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实现宽职能、少机构的改革目标。立足理顺职责关系,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坚持横向上以点带面、纵向上步步深入,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任务,规范监督管理类,理顺公益服务类,促使已经具备市场化条件的营利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立足创优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围绕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争利的问题,按照构建“大执法”格局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文化、农业、资源环境、交通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加强食品、药品、日用品、餐饮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立足完善社会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社会权利,更加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保护,以更加有效的形式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恰当的公平理念和合理的利益诉求,建立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建设的投入力度,整合各方面社会管理资源,理顺社会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着眼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把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实现“管住、管活、管好”的目标。具体是“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精细管理”。严控总量就是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严控机构编制增长的要求,严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决做到机构设置和调整不突破规定限额,行政编制不突破现有总量,建立健全严控机构编制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机构编制总量继续保持“零增长”。盘活存量就是要根据部门、单位职能变化和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动态调整单位编制,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充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学合理配置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优化结构就是要坚持“外引、内培、横调”并举,通过公务员招录、干部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引进等途径,进一步改善公务员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弥补断层;要综合考虑不同岗位干部职工的不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的对干部职工进行分类培训教育,进一步改善知识结构,促使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精细管理就是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标准和审批流程,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标准化;要从改善日常管理方式入手,完善受理事项登记制度和全程监控机制,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通过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动态化和信息化。
    
(三)着眼提升参谋助手服务水平,切实强化调查研究工作。牢固树立“调研先行”的工作理念,以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调查研究年”活动为契机,紧贴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十二五”时期的战略部署及全区中心工作,针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部门和乡镇,切实加大对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等重大问题的基础性、前瞻性调查研究,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力争形成一批成熟度较高、有一定转化价值的调研成果,为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科学依据。
   
三、固化于制,打造服务和保障发展的履职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强化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要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制度建设为依托、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快形成自身建设常态化运行的良好机制,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制度,积极抓好不同层次干部的学习教育,着力增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把学习作为一种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使命来对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谦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全面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自觉进行主观世界改造,在工作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二)改进作风,锤炼队伍。扎实开展“四联四帮”行动,积极组织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扶贫帮困、化解矛盾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管理方法,通过制度改革、机制创新,切实把群众公认、政绩突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强化管理,提升效能。按照效能机关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考勤管理、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切实加大奖惩力度,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要积极推行日常工作“月进度安排、季度督查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制度,使各项工作有计划、重过程、讲实绩、抓落实,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全力提升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