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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4-10 】 【选择字号: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

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甘发〔201322)、《中共白银市委、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37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为目标,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原则,重在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完善体制机制,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统筹兼顾,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区政府与乡镇政府层级间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

激发市场、社会和基层活力。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地发挥乡镇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由基层政府就近实施更为便利有效的审批事项,尽量交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变严进宽管为宽进严管。通过改革,把改革的红利、内需的潜力、创新的活力叠加起来,形成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新动力。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在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做好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转给市场和社会的,区政府不得截留。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现有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考核评估、年检年审等事项。需要市政府部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各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汇总后向市政府提出调整建议。清理管理服务类事项,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把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梳理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对照省、市下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编制新的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合理确定征收标准,严格征收管理。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强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汇总形成《白银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管理层级、审批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要件等,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后,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新增行政许可项目。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快培育社会组织。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能力建设,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缺位,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扶持力度,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和自律制度,严格依法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二)加强管理,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

转变管理方式。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后,区政府各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防止一放就乱。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对投资活动中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方面的管理。

明确监管职责。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防止多层、多头执法。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其他管理事项,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失。

顺职责关系。优化政府部门行政权力配置,按照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职责整合,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确需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点解决区政府发展改革、工信、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间存在的投资审批、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方面职责交叉、重复、分散、体制不顺造成的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问题。

改进公共服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功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其他行业体制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改进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和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招投标和监督评估等制度,加快形成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设立公益岗位的方式完成。

(三)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梳理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主体自律机制。

    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和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权力。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强化区政府的督导检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着力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强化机构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区政府组织体系。

(一)调整优化组织结构

组建白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白银区卫生局、白银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构和职责整合,组建白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白银区卫生局、白银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不再保留白银区粮食局,将其职责划入白银区发展和改革局,在白银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白银区粮食局牌子。

不再保留白银区信访局,将其职责划入白银区政府办公室,在白银区政府办公室加挂白银区信访局牌子。

次改革后,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具体机构设置见附表)。

    (二)规范其他机构设置

    从严规范和管理区政府派出机构、园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要综合设置,积极探索“大股室”改革。对已经取消、调整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相应核减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根据目前全区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参考二类乡镇机构设置标准,修订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三)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

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政府机构改革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协调,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及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涉及机构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有关部门要抓紧拟定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等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并做好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五、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控制政府规模,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切实解决机构庞杂、人员臃肿、人浮于事等问题,把更多财力用于改善民生。

(一)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制是刚性约束,必须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核定的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不得突破。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配备人员。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数为基数,由区编委负责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清理编外人员。

(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力度,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除事关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机构编制事项通过动态调剂解决外,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区政府各部门需增加机构和编制的,按照“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先提出机构精简和编制调剂意见,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办理。对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彻底核查,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不得随意或变相降低退休年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部门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不得以会议、文件、领导讲话、项目经费和评比达标等形式,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事项。从今年开始,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协调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超编制进人,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及以虚报人数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由区委和区政府负总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推进,抓好落实。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201410月底前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白政办发〔201427)已明确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提出2014年至2017年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工作规划、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规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条落实,确保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要做到改革涉及人员编制、经费资产划转工作无缝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积极支持区政府改革,适时进行督查和评估,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视研究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引导舆论,扩大社会参与,增强改革动力。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进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附件: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