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指南
白银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辖的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登记(备案)。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六、七、八、九、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等相关规定。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3、有稳定的场所;
4、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5、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提交材料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7、住所证明;
8、由举办单位出具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②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③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④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事业单位存档备后续监督抽查。
六、《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http://gjsy.gov.cn/fwzn/slgg/201403/t20140303_2495.html
注:①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②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③本表为在线填写,填写完成点击确定,临时退出点击暂存,本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下载,一旦提交将无法下载。
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http://gjsy.gov.cn/fwzn/slgg/201403/t20140303_2495.html
注:①表内涉及填写简历的请按顺序填写,不得出现断档。
②本表为在线填写,填写完成点击确定,临时退出点击暂存,本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下载,一旦提交将无法下载。
八、相关证明文件参考模板
1、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2、住所证明
九、申请接收
1、网上接收(申请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上传资料请点击“直接上传”不接受“邮寄或面交”)。
2、纸质材料接收(网上核准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至: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统办楼932室)。
十、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公告。
十一、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坚定和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三、办理结果
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被赋予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登记机关通过现场、电话、短信、系统、网站等途径通知申请人到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四、咨询途径
1、机构名称: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楼932室。
3、联系方式:
①电话:0943-8235211;
②区事业单位年检交流群:187642334。
白银区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备案)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辖的事业单位法人的变更登记(备案)。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等相关规定。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地名或门牌等调整变化的,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
3、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举办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名称发生变化的按照审批文件规定,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五、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因特殊情况现任法定代表人无法签字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2)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它相应文件:
A.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B.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人的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及该房屋产权证明;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地名或门牌等调整变化的,提交住所辖区公安、民政管理部门或街道社区等出具的调整证明。
C.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提交变更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证明,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提交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D.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E.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举办单位及财政、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F.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事业单位出具的确认证明及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资产负债表。
G.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需调整举办单位的,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调整举办单位的,提交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注:①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②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参照设立登记中的相关样式。
③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事业单位存档备后续监督抽查。
六、《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
参见网址:http://gjsy.gov.cn/fwzn/bggg/201403/t20140303_2496.html
注:①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②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③变更理由模板:
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http://gjsy.gov.cn/fwzn/bggg/201403/t20140303_2496.html
注:①表内涉及填写简历的请按顺序填写,不得出现断档。
②本表为在线填写,填写完成点击确定,临时退出点击暂存,本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下载,一旦提交将无法下载。
八、相关证明文件参考模板
1、开办资金确证明
2、住所证明
3、经费来源证明
九、申请接收
1、网上接收(申请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上传资料请点击“直接上传”不接受“邮寄或面交”)。
2、纸质材料接收(网上核准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至: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统办楼932室)。
十、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公告。
十一、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坚定和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三、办理结果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信息由现登记情况变更为拟变更登记情况,登记机关通过现场、电话、短信、系统、网站等途径通知申请人到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取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四、咨询途径
1、机构名称: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楼932室
3、联系方式:
①电话:0943-8235211;
②区事业单位年检交流群:187642334。
白银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辖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补(换)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损毁。
五、提交材料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2、未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
3、登载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声明的报纸;
4、加强证书管理的书面说明材料,写清证书遗失或毁损原因及今后改进措施。
注: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事业单位存档备后续监督抽查。
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http://gjsy.gov.cn/fwzn/zsys/201403/t20140303_2498.html
注:①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②本表为在线填写,填写完成点击确定,临时退出点击暂存,本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下载,一旦提交将无法下载。
八、申请接收
1、网上接收(申请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提交证书补领申请;上传资料请点击“直接上传”不接受“邮寄或面交”)
2、纸质材料接收(网上核准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至: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统办楼932室)。
九、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公告、发证。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坚定和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
登记机关通过现场、电话、系统、网站等途径通知申请人到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取经核准形成新二维码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三、咨询途径
1、机构名称: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楼932室。
3、联系方式:
①电话:0943-8235211;
②区事业单位年检交流群:187642334。
白银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辖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等相关规定。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2)因合并、分立解散;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5)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五、提交材料目录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机构编制部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撤销或解散的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由清算小组出具,举办单位确认。要明确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处置及归属。
(4)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公开媒体发布公告。载体为报纸的,发布至少三次;载体为网站的,在完成注销登记前不得删除。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①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②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事业单位存档备后续监督抽查
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
http://gjsy.gov.cn/fwzn/clzs/201403/t20140303_2499.html
注:①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②本表为在线填写,填写完成点击确定,临时退出点击暂存,本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下载,一旦提交将无法下载。
八、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式样
九、申请接收
1、网上接收(申请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上传资料请点击“直接上传”不接受“邮寄或面交”)。
2、纸质材料接收(网上核准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至: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统办楼932室)。
十、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收缴证书及印章、公告。
十一、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坚定和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三、办理结果
经核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终止法人资格,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印章予以收缴。
十四、咨询途径
1、机构名称: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楼932室。
3、联系方式:
①电话:0943-8235211;
②区事业单位年检交流群:187642334。
白银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辖的获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章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三、办理要求
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送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通过的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四、报送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3、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5、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
7、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
8、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请务必将经举办单位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
注:①年度报告书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并扫描成电子版;
②报告书应于在线填写完毕后即刻下载,封面右上角应为“社会同一信用代码”字样及代码号;
③进入区事业单位年检交流群中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A3,表头盖公章)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
④资产负债表上,一级单位盖本单位公章及白银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印章;二级单位盖本单位公章、主管单位财务章及白银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印章
⑤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事业单位存档备后续监督抽查。
五、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所有内容。
六、《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
http://gjsy.gov.cn/fwzn/zxgg/201403/t20140303_2497.html
注:①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②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③本表为在线填写,填写完成点击确定,临时退出点击暂存,本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下载,一旦提交将无法下载。
七、申请接收
1、网上接收(申请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提交年度报告;上传资料请点击“直接上传”不接受“邮寄或面交”)。
2、纸质材料接收(网上核准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至: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统办楼932室)。
八、基本流程
1、报送。事业单位通过登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注意查看系统消息。系统提示退回的,按照退回意见,修改完善后,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凡在3个工作日内系统没有退回的,即为审核通过。涉密单位只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材料。
2、公示。审核通过后,受事业单位委托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管理系统进行“一键公示”后,在事业单位在线“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向社会公示(涉密单位不公示)。
九、办结时限
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工作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交不合格被退回的,事业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重新提交。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
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和登记管理机关监管;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予以处罚。
十二、咨询途径
1、机构名称:白银市白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楼932室。
3、联系方式:
①电话:0943-8235211;
②区事业单位年检交流群:187642334。
白银区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初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银市白银区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初领。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1、机构名称:白银市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
2、受理对象:白银市白银区机关、群团等
四、受理数量
无限制。
五、办理条件
1、经批准机构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3、有稳定的机构地址;
4、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六、提交材料目录
注:①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gjsy.gov.cn/tyshxydm/201606/t20160615_67017.html。
②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需提交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纸质版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请资料需提供扫描件一份。
③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但证书登载信息已发生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变更后的信息规范填写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同时提交需要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机构名称、性质变化的提供相关文件;地址变化的提供机构地址确认证明;负责人变化的,提供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④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申请单位存档备后续监督抽查。
七、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
http://www.gjsy.gov.cn/tyshxydm/201603/t20160329_64439.html
注:①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②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八、相关证明式样
九、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录入、发证。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
申请机构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即为机构存续期间唯一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二、咨询及材料提交途径
1、机构名称:白银市白银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楼932室
3、联系方式
①电话:0943-8235211;
②白银区机关群团赋码群:482276946。
白银区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银市白银区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1、机构名称:白银市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
2、受理对象:已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且证书登载信息发生变化的白银区机关、群团等。
四、受理数量
无限制。
五、办理条件
1、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地址、负责人变更的,应当向赋码机关提出申请;
2、符合变更的情形,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六、提交材料目录
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变更事项要求提供的相应材料:
注:①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gjsy.gov.cn/tyshxydm/201603/t20160329_64435、html。
②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③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申请单位存档备后续监督抽查。
八、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
http://www.gjsy.gov.cn/tyshxydm/201603/t20160329_64434.html。
注:①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②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九、相关证明式样
十、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复核、录入、发证。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
申请机构取得信息更新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十三、咨询及材料提交途径
1、机构名称:白银市白银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楼932室
3、联系方式
①电话:0943-8235211;
②白银区机关群团赋码群:482276946。
白银区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补(换)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银市白银区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补(换)领。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1、机构名称:白银市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
2、受理对象:白银市白银区机关、群团等
四、受理数量
无限制。
五、办理条件
1、已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或损毁;
2、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六、提交材料目录
注:①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②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申请单位存档备后续监督抽查。
七、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
http://www.gjsy.gov.cn/tyshxydm/201603/t20160329_64440.html
注:①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②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八、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复核、录入、发证。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办理结果
申请机构取得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十一、咨询及材料提交途径
1、机构名称:白银市白银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楼932室
3、联系方式
①电话:0943-8235211;
②白银区机关群团赋码群:482276946。
白银区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撤销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银市白银区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撤销。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1、机构名称:白银市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
2、受理对象:白银市白银区机关、群团等
四、受理数量
无限制。
五、办理条件
1、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机构撤销;
2、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六、提交材料目录
注:①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②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申请单位存档备后续监督抽查。
七、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
参见网址:
http://www.gjsy.gov.cn/tyshxydm/201603/t20160329_64441.html。
注:①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②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八、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复核、收缴证书。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办理结果
机构撤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予以收缴。
十一、咨询及材料提交途径
1、机构名称:白银市白银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1号楼932室
3、联系方式
①电话:0943-8235211;
②白银区机关群团赋码群:48227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