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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03 】 【选择字号:

各党(工)委、党组、党总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市《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白银市白银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2011〕80号)精神,白银区从2011年7月开始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各单位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已顺利完成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阶段性工作。目前,白银区全部行政事业机构编制台账、机构设置、编制与领导职数和单位在职人员相关信息已经录入甘肃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立,不仅推动了我区机构编制及单位人员信息的规范化管理,为全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实时的数据支撑和保障,而且盘活了机构编制资源,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了保障。但在运行期间,仍然发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为了建立更加详实准确、科学规范的实名制管理系统,现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建设的意义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政府为了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膨胀,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而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机构编制、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其实质就是明确编制与人员的关系,定编定岗到人,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各要素(编制性质、编制数额、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等)与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一一对应,使具体人的身份、岗位符合编制管理的要求,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管理的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的客观需要,是有效控制人员编制无序增长,降低行政成本管理的需要,因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是实现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法制化的坚强基础,是严明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力保障。 
  二、全区目前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 
  1.部分单位规格变化、编制变化、法人变更、地址变迁、电话号码、单位联系人(负责单位报送机构编制方面信息人员)变动后,未能及时报送变更信息,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 
  2.部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信息不全。 
  (二)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 
  1.部分单位新进人员(包括政策性安置人员)未能及时填写实名制信息采集表,导致人员信息录入不及时。 
  2.部分单位调出、退休、离职人员划转不及时,导致信息更新滞后。 
  3.部分单位人员信息(职务、学历、职称、姓名、政治面貌)发生变更后,未能及时报送变更情况,导致信息更新滞后。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岗位职称发生变化后,职称变化情况更新不及时。 
  4.部分单位人员相片仍未报送,相片尚未导入。 
  5.部分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信息报送不及时,出现政策性安置人员缺少现象。 
  6.部分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实名制系统。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措施及要求 
  (一)单位信息及时更新措施 
  凡有下列单位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区编办进行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单位信息修改和更新: 
  1. 单位规格发生变化,编制发生变化后,变化单位需携带规格和编制变化文件原件到区编办修改实名制系统中单位规格和编制台账。 
  2.单位法人发生变更后,变化单位需携带法人任命文件到区编办修改实名制系统中法人信息。 
  3. 单位地址变迁,电话号码变化,单位联系人(负责单位报送机构编制方面信息人员)变动后,变化单位需及时向区编办报送变更信息,以便及时修改实名制系统内单位信息。 
  4.单位信息发生变化后,单位联系人携带机构编制管理证到区编办进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变更。 
  (二)人员信息及时更新措施 
凡有下列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区编办进行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人员信息修改和更新: 
  1.单位有区内其他单位任职到本单位或调入人员时,本单位联系人及时携带任职文件或调动手续到区编办,区编办在实名制系统内进行区内人员划转。 
  2.单位有外地调入人员时,单位联系人及时通知调入人员携带调动手续到区编办填写《实名制人员信息采集表》,并提交蓝底电子照片,区编办进行实名制系统新进人员信息录入。 
   3.单位有退休、调出(调出本区)、离职人员时,单位联系人及时携带相关文件到区编办进行实名制系统单位人员划出。 
   4.单位人员个人信息(职务、学历、职称、姓名、政治面貌)发生变化后,单位联系人及时携带人员信息变更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区编办进行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更新。 
   5.单位人员变动后,单位联系人携带机构编制管理证到区编办进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变更。 
   6.单位人员变动后,单位联系人及时到区编办进行实名制系统人员变更,变更不及时的,区编办停止审核单位当月工资。 
   7.单位新分配政策性安置人员时,单位联系人及时通知新进政策性安置人员填写《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采集表》。政策性安置人员在填写《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采集表》单位名称栏目时,严格按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进村进社、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基层涉农岗位(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基层社保、乡镇文化站、基层旅游岗位、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安置13项目填写。在公示无误后,报送区编办,导入实名制系统。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为确保实名制系统信息的及时更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发生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区编办,进行实名制系统单位和人员信息变更。 
   2.为方便各单位讨论机构编制实名制方面的问题,区编办专门建立了白银区机构编制群(群号:173691120),希望各单位联系人积极加入该群,区编办工作人员将对实名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 
   3.区编办办公地址:天津路1号区政府统办楼942室; 
   区编办实名制信息系统责任领导: 
   李兰英 区编办副主任 8235258 
  王玉宁 区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8252319 
   区编办实名制信息系统联系人: 
  刘 帅 区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科员 8252319 






                                                    白银市白银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